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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医疗机构强制检定医疗器具检定工作安排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7-28 10:50  字体:大 中 小
各有关医疗机构:

为提升我院对我省医疗机构的服务质效,提高我院对医疗机构强检器具的检定效率,保障医疗设备合规使用,现就对医疗机构强制检定医疗器具检定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检定时效及排期规则

(一)自行送检器具:各医疗机构送至我院的强检器具,法定检定时限为十个工作日。

(二)上门检定器具:需上门检定的强检设备,我院将按照强检平台任务下发时间顺序,统一统筹、依次排期。

二、强检器具检定方式分类

(一)不可移动大型设备(仅限上门现场检定)

放射诊疗类设备: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(包含CT、DR、乳腺机、牙科X射线机等),为固定安装、不可移动的专用仪器,由我院工作人员上门开展现场强制检定。

(二)可移动小型设备(优先自行送检,部分可上门)

此类设备体积小、易搬运,为防范超期风险、缩短检定周期,建议各医疗机构分批次集中、自行送检,具体要求如下:

1. 血压计(表)类:含血压计、血压表、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,建议自行送检。

2. 眼科仪器类:含焦度计、验光仪、综合验光仪、验光镜片箱、角膜曲率计、眼压计。其中:验光镜片箱、眼压计、综合验光仪仅接受送检,其余计量器具建议送检,确需上门检定的,由我院统筹排期。此外,长乐、闽清、永泰、福清、平潭、罗源、连江地区眼科仪器类设备,确需上门检定的,我院统筹排期,由机构送至所在县计量所实验室集中检定。

3. 心脑电测量仪器类:含心电图仪、数字心电图机、多参数监护仪。其中:动态心电图机、动态血压计、数字脑电图仪仅接受送检;其余计量器具建议送检,确需上门检定的,由我院统筹排期。

4. 听力仪器类:含纯音听力计、阻抗听力计,仅接受自行送检。

5. 体温计类:含玻璃体温计(仅首次检定)、医用电子体温计、红外耳温计,仅接受自行送检。

6. 压力仪表类:涵盖医疗机构供应室安全防护用压力表,仅接受自行送检。

如有其他相关强检业务疑问,可咨询我院业务管理部0591-87845050。


 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

2026年7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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